为规范城区餐厨垃圾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条例》、《合作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决定对城区餐饮行业餐厨垃圾实行集中收集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运范围 合作市城区及周边区域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等产生餐厨垃圾的单位和商户。全域范围内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收运单位及方式 合作市城市管理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甘南州热力巴盟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负责城区餐饮行业餐厨垃圾的统一收集、运输及处理工作。该企业将按照科学规划的收运路线、固定的收运时间,采用密闭专用运输车辆上门收集餐厨垃圾,确保收运过程无滴漏、无异味散发,且本区域内餐厨垃圾收运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餐厨垃圾收运名义向产生单位或个人索要费用。具体收运时间和路线安排,由收运单位与各餐饮单位协商确定。 三、处置要求 1.各餐饮单位须配备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容器外观整洁,餐厨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随意倾倒、堆放或混入建筑、工业、危险废物等其他垃圾。 2.严禁将餐厨垃圾提供给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收运、处理,不得将潲水直接喂牛羊猪等牲畜。 3.各餐饮单位应积极配合收运单位工作,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将餐厨垃圾交付收运,做好交接登记,确保收运工作顺利进行。 四、监督管理 1.市城市管理局将联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加强对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2.鼓励广大市民对非法收运、违规处置餐厨垃圾及违规收费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合作市城市管理局:0941-8226104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合作分局:0941-8212252 合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941-8212315 合作市公安局:0941-110 五、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请城区各餐饮单位自觉遵守本公告要求,共同维护合作市城市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 特此公告。 合作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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